股份登記及過戶總處
Maples Fund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PO Box 1093, Boundary Hall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102,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登記及過戶分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
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 樓 1712 至 1716 室
電話:+852 2862 8555
傳真:+852 2865 0990
有關發佈公司通訊之安排
(1) 現行安排
公司通訊
本公司透過本公司網站(「本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 www.hkexnews.hk(「披露易網站」,連同本公司網站統稱「網站」)以電子方式向已同意(或被視為已同意)收取公司通訊網站版本之股東提供或登載本公司的公司通訊(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除外),有關安排於下文第(2)節詳述。公司通訊印刷本將發送予已作出書面申請或未徵得其(明確或被視為)同意之該等股東。
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
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本公司證券持有人的權利之公司通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本公司必須向個別證券持有人發送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並不得僅透過網站提供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以遵守規則要求。
倘若本公司擁有股東之有效電郵地址,本公司將透過電郵以電子方式單獨向其股東發送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倘若本公司並無股東之電郵地址,或所提供之電郵地址無效,或未徵得其(明確或被視為)同意,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印刷本(連同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之請求)將以郵寄至本公司股東名冊所示該股東地址之方式提供予該股東。
(2) 電子發佈公司通訊(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除外)
本公司之公司通訊的中英文版本均會在網站登載。股東及投資者如欲於本公司刊發公司通訊時接收通知,亦可在披露易網站登記使用訊息提示服務。
就登記股東而言,本公司將個別徵詢每名登記股東同意本公司以網站版本發佈日後公司通訊。倘本公司於為期 28 日內並無收到股東表示反對之回覆,登記股東將被視為已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網站版本而非印刷本。於本公司網站刊載公司通訊之通知將以郵寄方式發出。
登記股東如已選擇(或被視為已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網站版本,但因任何理由難以瀏覽刊載於本公司網站之相關公司通訊,或如欲收取該等公司通訊之印刷本,本公司將於接獲申請後立即免費發送印刷本,詳情請參閱下文第 (3) 節。
就非登記股東而言,於本公司網站刊載公司通訊之通知將以郵寄方式發送。非登記股東亦可申請收取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詳情請參閱下文第 (3) 節。
(3) 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本公司於刊發相關公司通訊後,登記或非登記股東如欲收取相關公司通訊之印刷本,或其過往所選語言版本以外之語言版本,可填妥及遞交相關申請表格至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
登記及非登記股東可隨時向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不少於七個完整工作日之預先書面申請,更改其所有日後公司通訊選擇之語言版本及/或收取方式。
所有更改申請可發送至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郵寄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 17M 樓,或電郵至whgroup.ecom@computershare.com.hk。股東如對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收取方式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 9 時正至下午 6 時正)致電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查詢熱線 (852) 2862 8555 查詢。
股東索取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之請求將持續有效,直至有關指示獲撤銷、取代或過期,或直至下一年6月 30 日(以較早者為準)為止。
(4) 日後更改
有關本公司發佈公司通訊之上述安排或會根據上市規則之相關規定以及適用法律及法規而不時修訂。如有發生,詳情將向股東提供,而本節將會更新。
於 2024年2月26日更新
1 股東應負責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倘若本公司將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發送至股東提供之電郵地址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提示」,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2 非登記股東指其本公司股份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並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不時向本公司發出通知,表示欲收取本公司之公司通訊的人士或公司。